(2.1-2.4)(15/17)
甚至声称拿不到七里坊,就不签这份协议。最后霍子孟表示以大局为重,严君平才捏着鼻子认了,从舞都拿出一坊之地,作为封赏。
接下来是双方协商的各种条款,林林总总不下百条。
好在重点部分班超已经用朱笔勾过,过于琐碎的细节就可以忽略了-双方协商的结果,程氏商会可以在汉国境内进行所有合法的商业行为,甚至包括盐铁与军械,但只限于与朝廷交易。
也就是说,程氏商会可以自炼或者从境外贩运盐铁和军械,但不能进行民间交易。
程宗扬所获的封地也不止舞都一处,关于主公的侯爵,秦桧与班超原本坚持以万户封侯,但实封万户过于骇人听闻,折衷为五千户,封地也大为缩小。
在班超的强烈要求下,作为补偿,霍子孟同意汉国官方将另外在云水到洛水,以及云水到舞都的河道沿岸,按程氏商会的要求,划拨场地,无偿提供给程氏商会,这些田地同样属于舞阳侯的封地,但只限于设立商号、货栈。
程宗扬最为关心的纸钞,霍子孟也给出回应,汉国允许程氏商会发行的纸钞在境内流通,并且认可其在民间交易中的合法性,但秦桧和班超所要求的充抵税赋,遭到严君平的坚决反对。
至于将汉国官方所有钱铢一次性全额兑换为纸钞,进而全面废钱用钞这种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要求,严君平甚至都懒得理睬。
汉国拒不接受用纸钞缴纳赋税,意味着纸钞的信用将完全由程氏商会自行承担,汉国官方不提供任何信用保证。
这固然有所缺憾,但汉国与宋国面临的局势迥然相异,眼下不能奢望太多。
关于双方的谈判,不得不说出乎严君平与霍子孟两人的意料,程氏商会除了在个别条款漫天要价以外,在大多数谈判都保持了克制。
比如除纸钞之外,程氏商会并没有借机提出任何专营权,而是表示所有商业都将与汉国商人公平竞争,这也是霍子孟与严君平最终能够接受协议的原因。
不追求垄断地位,这一点是程宗扬专门强调过的,他一边看着条款,一边说道:垄断的生意虽然省心省力,利润丰厚,但挣惯了轻省钱,谁还肯去挣那些下力气的钱?长远看来,对商会的发展有害无益。
商贾为贱业,身为商人,却不以挣钱为目的,独辟蹊径,以商入道,这正是班超愿意追随这位年轻主公的原因。
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,诚哉斯言。
秦桧道:正因为主公吩咐过不要特许,所以我们没有要求商会在汉国境内的经营全部免税。
不过汉国同意云水到洛都和舞都之间的船只往来,可以不收取费用。
程宗扬十分满意,这两条免税线路的开通,意味着自家的货物可以由水路直接从江州运往洛都或者舞都的封地。
接下来是一些商业上的政策条款,比如官方取消对商业的限制,勒令各州郡不得随意设卡,阻碍货物的正常流通。
这对于靠车马和水路吃饭的鹏翼社和洛帮都是极大的利好。
再比如撤消算缗令,承认商贾属于四民,可以与良家子一样通过正常途径出仕,不再对商贾出身进行歧视等等。
均在政策层面,给予商贾平等的地位。
这些条款并非只针对程氏商会一家,而是涉及到汉国整个商贾阶层。
程宗扬提出这些要求时,班超对主公的眼光、胸怀大为叹服,如果这些条款只限于程氏商会,霍子孟可能答应得更容易,但主公显然没有藉机牟取暴利的心思,而是为整个商贾阶层争取权益,一举由利己变为利天下。
其实程宗扬并没有想那么多,他只是从自由贸易的角度,认为汉国限制商贾的政策对商业伤害太大,不利于商业正常发展,也不利于自家商会的发展。
程宗扬一条一条看下来,心情越来越好。
好不容易看到最后面,终于看到霍子孟提出的要求:十二年之内,程氏商会每年以市价向汉国输送粮食两百万石,同时每年借贷给朝廷五十万金铢,年利不超过百分之十。
程宗扬一怔,十二年?这么久?秦桧道:这算是一长期合约,意味着十二年之内,我们的粮食都不愁卖不出去。
这我知道,可为什么是十二年?这个数字不但太长,而且有零有整,很突兀的感觉。
班超道:十二年之后,天子就可以行冠礼了。
加冠相当于男子的成人礼,但程宗扬还有些不明白,不是二十加冠吗?秦桧解释道:天子十五而冠。
届时将行冠礼,加元服,带剑。
真正重要的奸臣兄没说,不过程宗扬已经听懂了——加冠之后,天子作为成人,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亲政,掌握权力。
看来霍大将军还有些不放心呢。
程宗扬品出字里行间的味道,一个十五岁的天子并不重要,要紧的是十二年之后,朱老头即使还活着,届时的年龄也不会对天子的帝位有太多威胁了,这恐怕才是霍子孟不惜签下一份十二年长约的真正目的。
借款可以。
程宗扬道:但必须是纸钞,否则就不谈。
当然,他们到时也可以拿纸钞来还款。
五十万金铢,相当于汉国岁入的十分之一,数额不菲。
但有借有还,实际支出并不算高,比起自己获得的巨额利益,完全不值一提。
甚至在程宗扬看来,只要纸钞能够流通,这点借贷全部白送都可以。
程宗扬看
第15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