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3章 官不如匪(3/3)
军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——qín_shòu不如。明末官军纪律的败坏,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,史籍中说,“今官兵所至,动以打粮为名,劫商贾,搜居积,强暴妇女,焚庐室。小民畏兵,甚于畏贼。”连总督洪承畴自己都承认,官兵更甚于贼寇,他在信中写“……贼来兵去,兵去贼来。贼掠于前,兵掠于后。贼掠如梳,兵掠如剃……”
而且杀良冒功的现象十分普遍,有诗云,“各携利刃争相逐,函首忙报将与督。轰然攘臂受赐金,屠尽一家与九属。”
在明末的社会舆论和奏章中,“贼梳兵篦”的说法屡见不鲜,李自成后来就针对这些官军的暴行,提出了一个剿兵安民的口号,用流寇来剿官军,安抚百姓,十分讥讽,历史所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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