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章 大佬云集的庭审现场(求订阅求票票)(2/2)
问”结束后,第二步便是“宣读起诉书”。检察官宣读起诉书。
起诉书中,写明了作为审理对象的,具体犯罪事实(称之为“公诉事实”)和惩罚条款。
作为检察官的日下部诚起身,宣读了起诉书上的内容。
“20XX年4月29日,晚上11点左右。被告趁监控摄像头未开启之际,偷偷溜进会议现场,对高压电缆动了手脚。”
“并利用个人电脑实现远程控制,打开了煤气栓开关。从而导致了4月30日早8点时的东京峰会附近,发生了爆炸事故。”
“检察方就以上事实,及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对毛利小五郎提起公诉。”
说罢,他放下了起诉书,抬头看向了坐在审判席上的人。
第三步,便是“沉默权告知”。
坐在正中间的审判长道:“被告您有权保持沉默。”
“您可以拒绝您不想回答的问题,或者从头到尾在此法庭保持沉默。即使行使沉默权,也不会受到不利影响。”
“当然,如果你想回答一个问题,你可以回答它。但是你在这个法庭上说的每句话,都将成为呈堂证供。”
第四步,是“是否承认罪状”。
在告知沉默权后,审判长将听取被告人,和辩护人对公诉事实的意见。
这被称为“是否承认罪状”。
在这个阶段,被告方的认可度是“没错”、“我没有做”、“我没有杀人的打算”等概括性的陈述。
被告人的详细辩解,将在审理的最后“被告人提问”时进行询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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